厨房失火案例分析答案?

212 2024-11-24 00:06

一、厨房失火案例分析答案?

案例如下:

7月27日11时许,3辆消防车从兴海南街呼啸而过,驶向友谊路方向,远远看见友谊路上有一家门市房楼顶有滚滚浓烟冒出.

记者赶到现场,发生火情的是一饭店,饭店的一侧有两根黑色的排油烟管道,浓烟就是从其中一根管道里冒出的.

消防官兵进入火场后立即查找起火点,此时的厨房里已经都是浓烟,起火位置在排油烟管道内,较为隐蔽,消防官兵来到楼顶,举枪从入口处将水送至管道内,并持续灌水,大约经过半个小时,将火彻底扑灭.

据饭店一工作人员说,当时大家正在厨房忙着,可能是厨师炒菜时,蹿起的火苗引燃了排油烟机内的油垢,顺着排油烟管道一下燃起来了.

着火后大家赶紧拿来灭火器灭火,但明火特别隐蔽,都在排烟道里,只能一边灭火一边等待消防官兵.据了解,此次火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.

二、鲶鱼效应案例分析答案?

答,鲶鱼效应,是指在沙丁鱼被捕捞之后,在运输的过程中,沙丁鱼经常难以存活。

而在已经捕捞的沙丁鱼群中,放入沙丁鱼的天敌的鲶鱼,则会刺激沙丁鱼提高运输过程中的存活率。

意思也就是说,太过于安全安逸的环境中,其实不利于生物提高自身的存活能力,反而是在有天敌,有威胁存在的时候,存活的欲望更强烈,生存的几率也越大。

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案例,比较典型的就是疫苗这种抗病方式,让人体提前接种疫苗,让人体提前产生对病毒的自身抗体,以防止传染病。

三、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求解?

1)五个。

①王明与李刚之间存在借贷关系。②王明与舅舅张某和女友陈红的妹妹之间存在借贷法律关系。③李刚与其妻子俞芳之间也存在法律关系。④王明与其女友之间关于那套音响存在共有法律关系。⑤王明的姐姐与其舅舅就王明所借的1.5万元存在担保法律关系。2)法律行为有:王明向舅舅张某借入1.5万元; 法律事件有:①王明遇车祸身亡;②王明向女友陈红不满15岁的妹妹借入5000元;③王明姐姐王丽向张某保证若弟弟无法还钱则由她还;④王明向李刚妻子俞芳讨还借款。3)不成立。赌博是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一种违法行为,出借人王明明知借款人李刚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,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, 所以法律关系不成立。4)假如王明未给陈红电话,告知借钱一事,法律关系不成立; 原因:虽然法律关系的主体、客体都存在,但是没有打借条,没有合法的权利义务约定。5)其中,李刚与王明之间的这个法律关系已经终止,因为李刚已经由于意外事故逝世。6)变更了。7)陈红的妹妹可以向王明主张5千元的债权,若其不能归还,则可以对其与陈红的共有财产音响主张权利。张某可以向王明主张1.5万元的债权,也可向王明的姐姐主张权利;若王明的姐姐偿还了债务,则她可以向王明追偿。王明可以向俞芳主张债权,在李刚患精神病期间,俞芳作为监护人应承担偿还义务;在李刚死亡后,因其留有财产,他与王明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因其死亡而消灭,依法应在财产继承之前予以偿还。俞芳若拿不出现金,可以将李刚的遗产变卖来偿还。当然,若李刚无遗产或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,则俞芳无偿还义务或对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无偿还义务。8)俞芳若拿不出现金,可以将李刚的遗产变卖来偿还。若李刚无遗产或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,则俞芳无偿还义务或对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无偿还义务,则李刚之妻可以拒还。

四、会展营销案例分析及答案?

1.决定会展发展的一般条件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实力。( × )

  2.会展的目标就是鼓励他人参与会展活动的主要原因,即举办某个会展的宗旨。( √)

  3.展览会的名称一般由三个部分构成:基本部分、主题部分和限定部分。( × )

  4. 奖励旅游是企业用旅游这种形式来表彰优秀员工,是一种经营管理的激励机制。( ×)

  5.企业参展的目标主要有两个:交易和产品宣传( × )

五、绩效管理毁了索尼案例分析答案?

这是个经典案例。日本学习西方绩效管理,机械生硬,少了人性化,光为了效率,影响了质量。很多企业,其实都不应该过分甚至唯一依靠绩效管理。严格考核不一定得到最好的结果。因为人是活的。

六、枣泉煤矿2.7爆燃事故案例分析?

枣泉煤矿2.7爆燃事故是一次非常严重的煤矿事故,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。 该事故的爆燃原因有很多,主要与煤矿内部瓦斯渗漏、井下通风不畅、设备老化等问题有关。此外,煤炭企业存在生产安全意识不强、设备维护不力等问题,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。 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,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体系,提高矿工的安全生产意识,积极推进煤矿行业的生产安全工作。同时,应该加大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监察力度,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,确保煤矿生产安全。

七、民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?

答案:第一问,合伙关系成立。因为高某与杨某,程某之间分别订立了合伙协议。

第二问,李某的货物损失由杨某承担。杨某与高某是合伙关系,对货物的损失无限承担连带责任。但是货物的损失是由于杨某的疏忽造成的,杨某具有重大过错,所以货物损失应由杨某赔偿。李某德弟弟的医药费由高某承担赔偿责任。李某的弟弟是由高某打伤的,是高某的个人行为造成的结果,与合伙事务没有关系,所以应由高某赔偿。

八、人身意外险案例分析及答案?

案例一:刘辉于1997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富国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,受益人是李某6岁的外孙刘华(刘辉之子),保险费由刘辉每月从工资中扣除。1998年,9月21日,刘辉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芳离婚。刘华由李芳抚养。

离婚后,刘辉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。1999年2月,李富国病故,刘辉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。与此同时,李芳也提出了申请,并摆出了下列理由:被保险人是她父亲,指定受益人又是她的儿子,并由她抚养。刘辉自与她离婚后,与她们家没有任何的联系,这笔保险金应由她作为监护人领取。

保险公司认为此合同由于投保人后来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,合同无效。请问:该合同是否依旧有效?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款?赔款的话应该赔给谁?

答案:(1)这份保险合同有效。理由如下:刘辉具有投保人的资格,可以作为该合同的当事人。《保险法》第十二条中规定: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”。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。从本案来看,刘辉在投保时与其岳父的关系,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有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,即对其岳父是有保险利益的。虽然,刘辉后来离了婚,与其前妻之父不再有赡养关系,但刘辉征得被保险人李富国同意,可以继续作为投保人为其投保。因此.这份保险合同在离婚后继续有效。

(2)刘辉完全履行了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。刘辉签定了合同,按照合同的要求,按期交纳保费,尽管保险期间婚姻关系发生了变化,导致了亲属关系的改变,但其义务的履行从未间断,直至被保险人病故。刘辉既然履行了义务,保险公司也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,即给付保险金。

(3)这笔保险金应给刘华。刘华是被指定为这笔保险金的唯一受益人,只有他才享有保险金请求权。虽然刘华是保险金的合法所有人,但是因其未满10周岁,属民法中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人,这笔保险金应由其监护人保管。

九、美国ibm公司的兴衰案例分析答案?

IBM 的三次兴衰经历确实耐人寻味。从中不难看到,IBM 的“兴”,多来自正确的决策和内部管理,适当的外部竞争策略。而其“衰”,则主要因为决策的失误。如果IBM 早年(60 年代中)适时开发个人电脑,80 年代中期适时尽早采用英特尔公司的386 机芯,那么一、二次“衰落”是可以避免的。

目前,IBM 正处于第三轮“兴势”。能否保持这一势头,关键就看IBM 能否汲取前两轮的教训,自觉地坚持围绕市场需求抓好高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、用户服务。

十、盗窃案例分析题及答案?

甲醉酒后乘坐乙驾驶的出租车,下车时将手机忘在车后座上,没有拿,随后乙开车离开,中途丙又搭乘该出租车,发现后座上有一部手机,便悄悄装入自己口袋,并关机,之后到二手手机店卖了。此行为属于盗窃。因为出租车属于特殊空间,甲遗落手机后,该手机的控制权转为司机乙所有,丙秘密将手机占为己有,是盗窃行为。

如果是司机乙将手机拿走,拒不归还,则属于普通侵占罪,由甲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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